关于开展2023年学工队伍人员暑期家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4:52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党员干部教师暑期家访工作的提示》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大兴调查研究主题,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家校育人合力,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学工队伍人员2023年暑期家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的现实状况,进一步联结学校与家长间的感情纽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学生的实际问题,持续构建家校合力育人的良好局面,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二、调研主题

家校协同育人,共促学生成长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暑假期间,全体学工人员要结合所属二级学院学生实际情况,以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心理问题严重、思想行为偏激、孤儿或单亲家庭学生为重点,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进行走访、慰问、座谈和调研。

(一)保证数量、注重质量。通过家访活动畅通学校与家庭、辅导员与家长的沟通渠道,掌握学生成长的真实资料,保证全体学生家长(家庭)都能收到学校、学院、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辅导员的问候,切实推进思政育人工作。

(二)注重安全、科学安排。创新工作形式,通过家访活动,建立和完善与学生家长(家庭)的长效沟通机制。同时各二级学院对学工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相关预案,切实保证参与家访活动的人员安全。

(三)做好记录、及时总结。活动过程中,各学工人员要认真做好家访记录,注意留存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形成经验成果。

四、时间安排

(一)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每名学工人员确定待访学生1名名单及地址,于2023年7月14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上报至学生工作处,经审核确定后组织实施;

(二)2023年7月-8月,开展暑期家访活动;

(三)2023年8月31日前,各学工人员通过AIC邮件报送活动成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