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0:00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评选2022年度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学工〔2023〕04号)精神及要求,经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推荐和评选,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议,拟定杨美娟等12名同志为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杨美娟、雷敏、丁小伟、彭柳、李娅、郭秋静、许姗姗、唐朝、张凤、杜渐、曲玲、王冬梅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8日。如对结果有疑义,请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 84730276(纪检监察室)
84730240(学工工作处)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