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学生资助工作各条线的积极性,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育人工作。根据鄂国资院学工[2022]12号通知要求,经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议,现将杨美娟等11名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名单如下:
杨美娟、陈 婷、袁立平、彭 柳、李 娅、邓 静
杨 玲、张 凤、李 盼、许琦棋、王冬梅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1日。如对结果有疑义,请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84730276(纪检监察室)
84730240(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