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劳动教育课实施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15:51浏览次数:

为学习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力提升我校学生劳动素养,形成体现时代要求、符合育人规律、彰显学校特色的劳动教育体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目标导向。促进学生学习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的精神,促使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实际体验。通过让学生直接参与劳动过程,体验劳动感受,掌握劳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提高动手能力,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3.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劳动育人功能,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基本思路

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统筹安排学生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养等教育教学实训、实习活动的基础上,将劳动教育新要求有机融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生劳动教育“实践性、针对性、适应性、安全性”的要求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主要以整班劳动的方式制度化、系统化组织安排学生集体公益劳动,实现“学习生活空间室、寝室美化、校园公共环境责任区净化、学风教风校风优化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目标。同时,根据需要,临时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非营利性公益劳动与志愿服务或组织学生参加与学校建设与管理等有关的执勤活动。原则上每个新生班级在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应安排一周劳动教育,每名学生的劳动教育情况纳入个人学分制考评。

三、劳动教育的主要内容

学生劳动教育定位为公益劳动实践性质,是以自然班为基本单位组织开展的集体性实践劳动,分动员教育和劳动实践两部分。

(一)动员教育。主要是通过班会、团会组织劳动观念、劳动知识、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劳动工具使用指导等方面的教育,讲解劳动任计划、宣贯劳动理念、劳动价值等。通过动员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与环保理念,引导学生端正劳动态度、尊重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自觉遵守劳动安全规定。

(二)劳动实践。劳动体验任务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身体力行的劳动锻炼,主要绕校环境清理、卫生保洁、志愿服务等。对家庭贫困学生,在保证不影响个人学习生活的基础上,适当组织进行勤工俭学。

四、劳动教育的组织架构

为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工作,保障劳动教育有序、有效开展,成立学生劳动教育工作组织架构如下

(一)学生劳动教育领导

: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后勤基建处、安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

1.负责学生劳动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与工作保障;

2.制订学生劳动教育目标、任务及考评标准;

3协调部门分工,明确处室、二级学院相关职责要求。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主任:学生工作处负责人

:校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学生工作处负责劳动教育管理的工作人员、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全体辅导员

:

1结合实际,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劳动教育方案

2具体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工作,落实检查督促;

3严格考评,及时总结,提炼典型(示范)案例予以宣传。

四、劳动教育分工及要求

(一)教务处主要职责

1.负责将劳动课作为必修课程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要求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素质教育课程体系中增加劳动教育的内容;

2.负责根据校历制定新生各班级的劳动课教学时间安排。

(二)学生工作处主要职责

1.编写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

2. 负责将劳动课的课表排入学校教务系统;

3. 负责与后勤基建处协商划定学生劳动的区域范围;

4.负责学生劳动工具的准备、发放和回收;

5.负责对劳动课的教学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各劳动课指导教师(各班级辅导员)组织安排学生在指定地点进行劳动;

6.每天不定期对学生的劳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劳动课指导教师的巡回监督指导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责令劳动课指导教师进行整改;

7.根据检查、督查情况,评定各劳动课指导教师工作成效及相应的指导工作量;

8.不定期对学生寝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督促各二级学院加强整改;

9.每学期对劳动课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三)校团委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勤工俭学的统筹管理;

2.负责组织团学干部、志愿者在庆典和节假活动开展公益劳动,做好劳动的安全教育和劳动过程管理;

3.组织团学干部定期对学生寝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对结果进行通报。

(四)二级学院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专业特点,在人才培养方案的素质教育体系中增加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并组织实施;

2.负责将劳动课编入新生的教学施时性计划,安排辅导员承担相应的教学指导任务;

3.负责对安排在本学院劳动的学生进行管理,安排合适的劳动任务,确定相应的人员进行检查,记录劳动学生的日常表现,并告知其辅导员,作为学生劳动课成绩评定的依据;

4.组织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督促学生认真做好寝室的卫生,并组织进行随机检查;

5.根据情况组织学生打扫教学、实验场所卫生,负责学生劳动安全和过程管理。

(五)辅导员主要职责

1.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的家居生活劳动、公益劳动、专业劳动、劳动光荣等方面的意识和素养;

2.根据校历,按照学生工作处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好所带班级劳动课的教学,加强巡查和指导,确保劳动课的实效;

3.准确掌握每一名学生劳动课的表现,实事求是进行成绩评定,并及时记录到学生成绩系统;

4.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寝室卫生大扫除,按要求每周深入学生寝室,对寝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整改,确保寝室干净、整洁。

五、劳动课学分及考核成绩

(一)劳动课学分

1.劳动课以理实一体化课程开设64学时,计3学分。其中通过线上教学开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16学时,计1个学分;另外以专用周形式开设一周劳动实践课48学时,按6天工作制,每天8学时,2个学分。

2.劳动课考核工作主要由学生工作处和辅导员共同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劳动效果三个方面。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考评。

3.劳动课成绩由指导教师(辅导员)在劳动课结束后一周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二)劳动课考核成绩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为不及格:

1)劳动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安排;

2)无故缺勤者;

3)未完成所安排的劳动任务;

4)学校认定的其他不及格情况。

2.凡成绩不及格或因故不能参加劳动课的,须由学校安排进入下一届进行重修,在累计完成规定的个工作日的劳动任务后,由指导教师重新评定成至合格为止

3.学生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适参加劳动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学校同意后,可根据情况安排力所能及的其他任务;

4.劳动态度不积极、劳动表现差或劳动课不及格者在各类评优评先及评奖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学生劳动纪律要求

1.所有学生都应按照教学安排,积极参加劳动实践活动;

2.劳动课期间学生要坚守劳动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利用劳动课时间从事其它与劳动教育无关的活动或私自外出;

3.学生在劳动课时间内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需请假者,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4.学生在劳动课期间应服从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的安排,认真完成劳动实践任务;

5.学生应当爱护所使用的劳动工具,不得损坏、丢失,在劳动课结束后及时归还;

6.无故不参加劳动课者,按旷课处理,视情节与认识态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七、相关说明

1.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劳动课指导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劳动强度大等易对人体造成危害和危险的劳动任务;

2.各二级学院(部)要根据劳动课开课安排,做好本学院(部)劳动课期间其他教学活动安排;

3.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实施程序开展工作,实现联动,确保劳动课有序平稳进行;

4.遇特别恶劣天气,劳动任务可由学生工作处另行安排;

5.学校保证劳动课教学工作量,完成每班每周劳动指导工作量计14学时。